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安排和我团委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校团委决定“五四”期间发展一批新团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支部做好准备。
一、4月18日到4月21日为递交申请阶段。
二、4月21日到4月25日为民主评议、推荐阶段。
三、4月25日到4月30日为审批阶段。
四、“五四”期间宣布团委决定,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附:民主评议标准。
一、要求和条件。
1、遵守《中学生守则》。
2、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3、能自觉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
4、思想进步,学习努力。作业按时完成无缺交现象的。
5、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具备良好的环境意识。
6、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能维护集体荣誉。
7、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在学校和班级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
8、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敢于与不良行为斗争。
9、仪表整洁,不着奇装异服。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期间者。
2、违反校纪、校规全校通报批评者。
3、有不良行为者。
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师大二附中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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