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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行政议事制度

2015年03月17日 15:07:45 访问量:472


 

为改善和加强行政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保证校长决策的科学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围绕办学目标有序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1、行政会主要属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常规工作的例会.

2、行政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安排在星期一上午最后两节召开。

3、参加会议的对象为学校行政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吸收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人员列席。

4、例会不另行通知,专题会议要提前通知,并将会议的内容的须准备的材料,一并通知,让与会人员有所准备。与会人员如要提出非常规工作的问题作为议题,要在会前征求校长意见。

5、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代替)主持,要充分发扬民主。

专题会议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内容,并作必要的说明;

(2)凡提交的议题必须是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有关部门汇报的材料必须简要、准确;

(3)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和有关内容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例会一般是总结、部署工作,其程序为:

(1)研究、贯彻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件;审定向上级报告的重大问题;

(2)决定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审定学校的人事、财政、建设等重大问题;

(4)会议主持人进行必要的归纳集中,对前阶段工作恰如其分的评价,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

(5)与会人员对校长所提工作意见,要充分表述已见。

校长在听取与会人员看法的基础上,集思广益,作出决策,明确工作任务;或作出必要的决议,由领导成员分头贯彻实施。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用黑色签字笔)并妥善保管,及时打印下发工作日程。

6、行政会议的主要内容除商量研究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对年度、学期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对教育、教学、总务后勤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及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宜等,组织审议等。

7、行政会议议事要严守纪律,做到:

(1)守时守信。召开行政会议的时间一经确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或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校长请假并征得同意。会议期间非重大事项不得随意离开会场;需变更会议时间,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严守秘密。会议进行情况及会议内容,除需公布的内容外,与会人员不得泄露。

8、对会议决定的工作安排等,要及时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校长室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西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编辑: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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