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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大二附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2014年03月11日 15:08:17 访问量:501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副校长对校长负责。为更好地实施校长负责制,改进领导作风,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智慧,发挥校长负责制的优势,克服其弊端,保证校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审议、决定学校工作的重要会议,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并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等校级领导参加,并派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  

    2、校长办公会议主要是校长通过办公会议对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讨论、决定学校近期、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学校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讨论、决定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人事调配、招生政策、职称评聘、工资晋级以及人员奖惩等事宜。

   (3)讨论、决定学校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以及重大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4)研究、讨论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事宜。

   (5)讨论、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

   (6)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7)听取各处室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凡涉及到学校“三重一大”工作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先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再交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情,全体参会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认真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如发现问题比较重大,应及时建议校长重新复议。在复议前或未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与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相悖的言行。对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严守秘密。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处室必须坚决执行,无权擅自改变。决议事项的办理过程,由分管领导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校长报告。

    4、校长办公会议召开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议题的提出方式为:一是校长提出,供会议研究;二是主管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审定后供会议研究;三是办公室主任汇总有关方面意见,报校长审定后供会议研究。

    5、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和讨论的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提前一天由办公室主任通知与会人员。

    6、校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由办公室负责立项、督办,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每次会议均由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会后及时立卷,归档。

 

                                      西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编辑: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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